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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權才是政策規劃的「大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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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31 19:46:4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於剛過去的星期一(一月八日)舉行了一次公聽會,討論關於《香港康復計畫方案》檢討諮詢的相關事宜,標誌着已經拖延數年的諮詢工作快將展開。公眾對於《方案》未必有深入認識,然而,當中「康復」一詞已經令人知道政府對殘疾人士政策的落後思維。對上一次《方案》的檢討工作距今已經超過十年,亦都是中國政府簽署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後的第一次殘疾人士政策規劃方案,隨着公約的落實,以及社會對殘疾人士需要的意識有所提升,我們對於相關政策規劃的理念、方向和內容都抱有更高的期望。

拒以「康復」和「福利」作政策主導

通過《方案》作殘疾人士政策作規劃的方式可以追溯至七十年代,當中得出的規劃文件都配以「口號式」的主題,但缺乏前瞻性的理念,未能帶領不同政策議題達到一致的目的和願景,發展進度未能配合社會及人口變遷。但是,《方案》一直以「康復」為本位,政策制定者期望通過政策及服務等,以「康復」的概念,提升殘疾人士的自我能力,好讓他們融入社會。

但在殘疾人權利的角度下,這個狹隘的「醫療模式」觀念明顯忽略社會及環境本身對殘疾人士的影響,亦鮮有討論政府本身應對保障殘疾人士權利時所需抱有的責任和義務,《方案》所覆蓋的政策範疇廣泛,部分內容,例如法律保障、就業政策等,已經遠超「康復」一詞所能包涵,單純以康復的概念構思殘疾人士政策亦顯然並不符合殘疾人士於社會的需求和現況。

另一方面,不同社會及經濟階層的殘疾人士需要有異,社會一直把殘疾人士政策視作為社會福利政策一部分,以福利政策的模式把資源分配,在「剩餘福利模式」(Residual Welfare Model)下,一般只有生活狀況最惡劣的殘疾人士才能夠獲得支援,卻未能解決社會中所有殘疾相關的問題。這種福利模式的建構基於憐憫,忽視身處於不同社會經濟階層的殘疾人士的獨特需要,把稍有能力的一群殘疾人士的需要撇除於這類所謂「福利」之外,亦漠視他們對其生活模式作出選擇的權利。這種福利為主導的殘疾人士政策只會繼續蠶食他們的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我們必須撥亂反正。

自中國政府於○八年簽署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後,《公約》為我們奠定以人權為基礎的殘疾人士政策發展理念和方向,使不同的殘疾議題規劃朝着一致的原則發展,彼此互相配合。故此,我期望將《香港康復計畫方案》正名為《殘疾人士政策及計畫方案》,把規劃議題擴展,讓殘疾人士的需要配合不同的主流政策共同規劃。此外,今次的政策規劃必須以《公約》的原則作為基礎,為政策的發展注入動力,讓社會及政府重新把政策定義為殘疾人士的基本權利,而並非一種施捨,使殘疾人士脫離單純作為社會福利接受者的角色。最後,《方案》的諮詢工作將會於今年第一季展開,我寄望各持份者於諮詢過程中踴躍參與,共同以殘疾人權利的原則,表達對規劃的建議。

張超雄

工黨立法會議員

資料來源:

星島日報 | 2018-01-12 報章 | A16 | 每日雜誌 | 工字出頭 | By 張超雄 殘疾人權才是政策規劃的「大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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